雇主Q&A:外勞無緣故的表現消極怎麼辦?其實是在「談條件」?

作者:info 於 2025-07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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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時外籍看護工突然變得不積極,態度消極、動作變慢,甚至頻頻請假、不願配合,讓雇主懷疑:「是不是不想做了?」若排除移工個人家庭、交友因素,那麼這樣的情況常與「想加薪」有關,是一種消極表達不滿的方式。

用消極殆工的方式來面對,是很差勁的行為。雖然外籍看護目前明訂最低工資只有二萬/每個月,且工作時間長,有時半夜也必須完成工作任務,若是針對工作量大、工作認真、表現良好的看護,確實有提高的空間;然而,移工有各種管道來表達,也可以請人力仲介協調;我們絕不認同這樣的工作態度。

若工作狀態實在糟糕,可以寫警告單,若外勞有嚴重違反勞動契約、情節重大或經合理書面警告三次以上仍未改善等情況,雇主可以依《就業服務法》相關規定,終止聘僱關係並遣返外勞。 但建議採書面紀錄方式(如簡單工作評核或紀律提醒),並讓仲介或第三方知情,避免後續發生爭議時單方面說詞。這些紀錄在辦理轉出或未來申訴中,也有一定參考價值。

若是外勞訴求為加薪,建議雇主聯繫仲介協助溝通。若工作表現確實還堪用,仲介可從中勸導、重新建立工作認知與期待重新教育外勞,盡量達成雙方滿意的結果;若談判過程明顯態度強硬、不願溝通,則代表磨合空間有限。

如果外勞多次表現不佳或堅持漲薪不成就拒工,建議雇主可儘早評估轉出,避免繼續僵持。像佳洋這樣熟悉桃園雇主情況的仲介單位,可協助判斷該「挽留還是放手」,協助家庭順利銜接照顧人力,避免影響家中長輩的照護安排。

外勞無緣故的表現消極怎麼辦?其實是在「談條件」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