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項服務:旅宿業外籍實習生媒合計畫:優質桃園外勞仲介佳洋人力,助您增添服務人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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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解決旅館民宿業人力短缺、人事成本攀升的問題,交通部提出國外大專實習生的新解方,並於2025年1月1日正式實施。凡持有觀光旅館業營業執照或旅館業登記證業者,即符合資格,得聘用國外大學餐旅科系學生來台實習。實習期間1年,雙方同意後可再辦理延長實習一年。
一、服務內容:
- 代辦政府許可申請,包含填報各項申請文件、實習計畫書等。
- 代辦實習生居留證,護照、簽證、保險、體檢等。
- 出入境桃機接送機服務。
- 協助審核實習生學習能力、工作能力與適應性,業者可親自視訊挑選。
- 實習生後續關懷輔導、溝通翻譯。
二、應備文件:
- 公司變更登記表
- 負責人身分證影本
- 觀光旅館業營業執照或旅館業登記證影本
- 最近一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。
- 最近一個月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投保人數資料表
- 餐飲等附屬設施之場域配置圖與座位數
- 提供工作內容、起訖期間、住宿地點等基本資訊,由佳洋彙整成正式實習計畫書
三、補充說明
- 實習期間1年,第9個月起經雙方同意,可延長一年。
- 業者應提供實習生住宿地點。若住宿地點距離工作地點遙遠,應提供交通補助。
- 實習生不適用勞基法,然仍應供學生每個月一定的生活津貼,持有居留證半年後必須辦理健保。取得居留證後雇主可以選擇是否辦理勞保。
- 人數限制:每10間客房可聘用1名實習生,若有餐宴場所或附屬設施者可酌增,但最高只能佔總員工數的30%。
- 需注實習計畫不能任意變更,意實習生不得從事實習計畫外之工作。
四、本方案特點(與一般企業實習計畫之比較)
項目 | 觀光旅館/旅館專案(印尼籍) | 一般企業實習生方案 |
---|---|---|
適用對象 | 觀光旅館/旅館業 | 一般法人或公司,公司資本額達500萬元以上 或近一年營業額超過1,000萬元。 |
實習對象 | 國外餐旅科系大專生 | 任一國籍之在校外籍大專生 |
實習期限 | 最長2年(1+1年) | 最長1年(6+6個月) |
實習人數限制 | 每10間房1人,最多30%員工數 | 視企業規模與主管機關核定 |
住宿安排 | 雇主必須提供住宿 | 可提供,也可不提供 |
核准單位 | 交通部 | 經濟部 |
可以發現,本方案對旅宿業者頗為友善,無營業額的門檻。且相比於一般企業方案6個月就要回國一次,真的只能當作「實習」而已,旅宿業的實習方案可以提供最長2年的實習計畫,對於旅館業有著一定的人力支援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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