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項服務:家庭幫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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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幫傭
家庭幫傭主要針對有多名年幼子女及長輩需要照護的家庭。若是單獨針對退化、疾病、失智、殘疾等等需要長期看護的長輩或被照護者,請點選「家庭看護工」。
申請資格
資格:一般家庭成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
- 有三名以上之年齡6歲以下子女。
- 四名以上之年齡12歲以下子女,且其中二名為年齡6歲以下。
- 依下表計算家戶受照顧成員(需同戶籍),累計點數滿16點者。
幼兒年齡 | 點數 | 老人年齡 | 點數 |
未滿1歲 | 7.5 | 75歲未滿76歲 | 1 |
1歲以上未滿2歲 | 6 | 76歲未滿77歲 | 2 |
2歲以上未滿3歲 | 4.5 | 77歲未滿78歲 | 3 |
3歲以上未滿4歲 | 3 | 78歲未滿79歲 | 4 |
4歲以上未滿5歲 | 2 | 79歲未滿80歲 | 5 |
5歲以上未滿6歲 | 1 | 80歲未滿90歲 | 6 |
滿6歲至未滿75歲 | 不計點 | 90歲以上 | 7 |
備註:與雇主不同戶籍、或已申請家庭看護工或已列計為申請家庭幫傭之人員者,其點數不予列計。雇主聘僱家庭幫傭工作者,1戶以聘僱1人為限。
資格二:外籍高階主管來台投資或工作,符合下列資格之一
外資金額 | 在新臺幣1億元以上 | 公司所聘僱總經理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|
在新臺幣2億元以上 | 公司所聘僱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| |
上年度營業額 | 在新臺幣5億元以上 | 公司所聘僱總經理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|
在新臺幣10億元以上 | 公司所聘僱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| |
在我國繳納綜合所得稅 | 上年度薪資所得新臺幣300萬元以上 | 公司、財團法人、社團法人或國際非政府組織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|
當年度月薪新臺幣25萬元 | 公司、財團法人、社團法人或國際非政府組織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| |
符合上述年度薪資或當年薪資條件,且年薪新臺幣200萬元以上或月薪新臺幣15萬元以上,且於入國工作前於國外聘僱同一名外籍幫傭,得聘僱該名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工作。 | ||
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 | 曾任國外新創公司之高階主管或研發團隊核心技術人員,且有被其他公司併購交易金額達美金500萬元以上實績之外籍人員。曾任國外新創公司之高階主管或研發團隊核心技術人員,且有成功上市實績之外籍人員。 | |
曾任創投公司或基金之高階主管,且投資國外新創或事業金額達美金500萬元以上實績之外籍人員。 | ||
曾任創投公司或基金之高階主管,且投資國內新創或事業金額達美金100萬元以上實績之外籍人員。 |
家庭幫傭雇主申請聘僱移工作業流程圖
申請聘雇家庭幫傭移工須符合政府申請流程、以及各項出入境許可作業。佳洋提供從申請、挑工、訓練到接送一條龍服務,協助雇主節省去心力與時間。流程如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