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項服務:家庭幫傭

作者:info 於 2025-03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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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幫傭

家庭幫傭主要針對有多名年幼子女及長輩需要照護的家庭。若是單獨針對退化、疾病、失智、殘疾等等需要長期看護的長輩或被照護者,請點選「家庭看護工」

申請資格

資格:一般家庭成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

  1. 有三名以上之年齡6歲以下子女。
  2. 四名以上之年齡12歲以下子女,且其中二名為年齡6歲以下。
  3. 依下表計算家戶受照顧成員(需同戶籍),累計點數滿16點者。

幼兒年齡

點數

老人年齡

點數

未滿1歲

7.5

75歲未滿76歲

1

1歲以上未滿2歲

6

76歲未滿77歲

2

2歲以上未滿3歲

4.5

77歲未滿78歲

3

3歲以上未滿4歲

3

78歲未滿79歲

4

4歲以上未滿5歲

2

79歲未滿80歲

5

5歲以上未滿6歲

1

80歲未滿90歲

6

滿6歲至未滿75歲

不計點

90歲以上

7

備註:與雇主不同戶籍、或已申請家庭看護工或已列計為申請家庭幫傭之人員者,其點數不予列計。雇主聘僱家庭幫傭工作者,1戶以聘僱1人為限。

 

資格二:外籍高階主管來台投資或工作,符合下列資格之一

外資金額

在新臺幣1億元以上

公司所聘僱總經理級以上之外籍人員

在新臺幣2億元以上

公司所聘僱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

上年度營業額

在新臺幣5億元以上

公司所聘僱總經理級以上之外籍人員

在新臺幣10億元以上

公司所聘僱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

在我國繳納綜合所得稅

上年度薪資所得新臺幣300萬元以上

公司、財團法人、社團法人或國際非政府組織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

當年度月薪新臺幣25萬元

公司、財團法人、社團法人或國際非政府組織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

符合上述年度薪資或當年薪資條件,且年薪新臺幣200萬元以上或月薪新臺幣15萬元以上,且於入國工作前於國外聘僱同一名外籍幫傭,得聘僱該名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工作。

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

曾任國外新創公司之高階主管或研發團隊核心技術人員,且有被其他公司併購交易金額達美金500萬元以上實績之外籍人員。曾任國外新創公司之高階主管或研發團隊核心技術人員,且有成功上市實績之外籍人員。

曾任創投公司或基金之高階主管,且投資國外新創或事業金額達美金500萬元以上實績之外籍人員。

曾任創投公司或基金之高階主管,且投資國內新創或事業金額達美金100萬元以上實績之外籍人員。

 

家庭幫傭雇主申請聘僱移工作業流程圖

申請聘雇家庭幫傭移工須符合政府申請流程、以及各項出入境許可作業。佳洋提供從申請、挑工、訓練到接送一條龍服務,協助雇主節省去心力與時間。流程如下:

家庭幫傭流程.jp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