雇主Q&A:聘請外籍看護工的薪資費用,以及仲介費用是如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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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台灣進入高齡社會,聘請外籍看護已成許多家庭的重要選擇。對於首次聘請外勞的雇主來說,了解整體費用結構,有助於做好預算與準備,避免未來產生誤會與困擾。
第一,移工月薪部分。家庭看護工目前薪資不用比照勞基法,但勞動部有公告的最低薪資標準,不得低於新台幣2萬元。當然,若工作較為繁重,雇主得自行提高工資以提升對優秀移工的吸引力。除此之外,政府會向雇主收每個月二千元的就業安定費。雇主還需負擔看護的全民健康保險費用,雇主與看護共同分攤。
第二,雇主需負擔看護的食宿。一般家庭會直接提供住宿環境及每日三餐,若無法自行提供,則須給予費用補貼。此外,看護享有每個月一日的休假,以及每年七日的特休假。若協商取消休假,雇主必須按照勞動法規支付加班費每日667元。這些費用項目應提前與看護說明並達成共識,避免日後產生糾紛。
第三,仲介會收取一次性申辦費用,後續每年僅收一次服務費(依政府規定每年二千元)。這是包含申請許可、媒合聯繫、一站式申請等各項代辦服務的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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