雇主Q&A:免繳就業安定費:雇主一定要知道的減免規定

作者:info 於 2025-12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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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業安定費,是雇主在聘僱移工時需繳納予政府的費用,用於支持政府推動本國勞工的就業與訓練,與許多家庭與中小企業的負擔息息相關。佳洋人力仲介以下為雇主整理勞動部現行法規,希望讓每一位雇主都能真正掌握權益。

一、什麼是就業安定費?為何要繳?

就業安定費,是雇主在聘僱移工時依《就業服務法》第 55 條所需繳納的費用,用於支持政府推動本國勞工的就業與訓練。
原則上,只要聘僱外籍勞工(產業類移工或家庭看護工),雇主都必須繳納。

但法規也明確規定:
👉 特定身分的被看護者或雇主,經申請後,可以免繳。

二、哪些情況可以「免繳」就業安定費?

符合以下任一項條件者,可申請免繳:

  1. 低收入戶

  2. 中低收入戶

  3. 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

  4. 領取老人中低收入生活津貼者

必須由戶籍所在地政府(衛生局、社會局)核發相關證明。因此,雇主與仲介公司無法自行判定,一切以官方認定為準。
其中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,為原有身心障礙證明(不限輕、中、重度),又符合低收入/中低收入認定,即可領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,同時減免就業安定基金。

三、如何申請免繳?佳洋如何協助?

若雇主符合上述條件,應向勞動部提出「就業安定費調整申請」。
流程包含:

  • 準備低收/中低收或補助資格證明

  • 向勞動部提出申請

  • 核准後,即可於聘僱家庭看護工期間免繳就安費

佳洋人力會協助雇主檢視資格、整理文件、追蹤審查狀況,讓程序更順利、不中斷家庭看護服務。

須特別注意的是,即使符合資格,只要未完成申請,系統仍會自動計算應繳費用

佳洋人力期盼透過更正確、更清楚的資訊,陪伴雇主走過繁複的申請流程,也讓政策真正發揮效果。無論您在桃園、新北、三峽、北大特區或其他縣市,只要有外籍看護的需求,我們都願意成為您最安心的伙伴。

免繳就業安定費:雇主一定要知道的減免規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