雇主Q&A:雇主移工看過來~ 颱風天出勤工資如何計算?可否不配合出勤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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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天然災害(颱風、豪雨等)發布「停止上班」時,薪資如何計算、如以下整理桃園市府勞動局公布之原則:
1. 天然災害發生時,為保障勞工生命安全,勞工(含符合勞基法之產業移工)應以不出勤為原則,且雇主不得視為曠工、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,也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、扣發全勤獎金、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。
2. 勞工因風雨而無法出勤,颱風假依規定是停薪一日,但「建議」雇主不扣發工資。
3.若是有公司有出勤之必要性、要求勞工(移工)出勤,處理公司之緊急或必要的業務,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,建議加給工資。此外雇主應提供通勤協助,如勞工依原定上、下班通勤方式有困難,而有搭乘「計程車」之必要時,雇主也應該支付相關費用。
4.為避免颱風當天發生爭議,颱風天的勞工出勤管理、通勤協助、和工資給付規定,雇主應事先在勞動契約、團體協約或工作規則中,明確讓勞工知道。
(圖片引用自桃園市政府勞動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