雇主Q&A:外勞懷孕怎麼辦?──佳洋人力仲介給雇主的一份安心指南

作者:info 於 2025-06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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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籍移工在台工作期間步入孕程並不少見。依法,她們享有與本國勞工相同的工作與生育權益,只要掌握正確流程,雇主與移工都能雙贏。以下整理最新法規與政府指引,並附上實用資源,協助您一步一步穩妥處理。


1. 先釐清:懷孕≠必須解約

  • 可繼續工作:移工懷孕期間只要健康許可,原則上可留任,雇主不得僅因懷孕而解僱或不續聘。

  • 合意解約:若工作內容確實與孕期不相容,勞雇雙方可書面「合意終止」聘僱,再依規定辦理轉換或返國。


2. 休假權益醫療資源
移工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,懷孕期間所有假期皆同本國籍勞工

假別

天數/週期

薪資給付重點(產業類移工)

依據

產檢假

7 日

全薪;逾5日部分雇主可請勞保局補助

性工法 §15、指引

產假

8 週(足月生)

服務滿6個月全薪,未滿6個月半薪

勞基法 §50、指引

安胎休養假

依醫囑

比照病假計算或按勞動契約

指引

陪產檢/陪產假

各7 日

同上,可申請補助

性工法 §15

雇主應視醫師診斷酌調工作量、避免深夜班及重物搬運,並不得因請假扣全勤或考績。

懷孕移工持全民健保卡即可到院產檢、接受衛教,費用與本國籍相同。


3. 轉換雇主 & 暫緩機制

  • 依勞動部 108 年函釋,懷孕屬母性保護範疇,若工作內容確實影響母胎安全或雇主無法調整工作(如需抱起失能長輩、長時間夜班),可視為「不可歸責於勞工」事由,得雙方合意解約,或由移工申請轉換

  • 懷孕移工如要換雇主,須檢附診斷書向勞動部申請。

  • 若不宜在孕期奔波,可申請「暫緩轉換」:最長可延至生產後60日,再恢復未完成的轉換流程。


5. 常見Q&A

問題快速解答
雇主想留人但怕影響照護品質?可協商調整工作、安排輕量家務,並利用政府補休假補助。
合意解約後多久可再聘新移工?待原移工成功轉換或出境,才可申請新名額;不影響配額總量。
產檢假薪資給付後能否申請補助?逾5日部分可向勞保局申請,但家事類移工由契約自行約定。

6. 聯絡與資源

  • 1955勞工諮詢專線(24小時、5語言)

  • 如有語言或就醫疑問,可撥打 外國籍婦幼諮詢服務中心 03-252-2522(多國語言)。

  • 外國籍婦幼諮詢服務中心 03-252-2522

  • 勞動部「移點通」LINE官方帳號:最新多語資訊隨時掌握

  • 佳洋人力:如需人員調整、法規協助或緊急替代方案,歡迎洽詢我們的專業團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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