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訊息:越南擴大開罰違法滯留勞工 台灣失聯移工自行到案者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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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越南政府針對海外勞工發布最新議定,凡海外越南勞工契約終止後無正當理由逃逸、非法居留或違法滯留當地,一旦遭遣返,最高可處以1億越南盾(約新台幣12萬元),同時針對非法拉攏、誘騙移工脫逃的地下仲介最高可開罰 1.8 億越南盾(約新台幣 22 萬元),違規超收費用的仲介公司最高可罰7000萬越南盾(約8.5萬台幣)。
雖然越南當局分析指出,多數移工鋌而走險失聯,源於出國前背負了高額仲介費,迫於還債與養家壓力才選擇逃逸。然而從市場現況來看,實際上移工國外的債務並不因為逃跑而減少,台灣黑市工作的金錢誘因才是主要的吸引力!
此項新法頒布後,配合台灣內政部實施的逾期停留自行到案罰鍰減半措施,移民署各地服務站近期出現顯著的失聯移工「自行到案」趨勢。根據統計,在台越南失聯移工人數佔總失聯人數六成以上,而在新政推動下,統計8月10日到24日2週,越南失聯移工的自行到案率已成長近 7%。
民間團體亦指出,單靠事後懲罰治標不治本,唯有建立透明公平的管理機制、嚴加查處非法僱用與地下仲介,並適當提升違法移工自身的裁罰責任,才能有效降低移工脫逃動機打擊黑市誘因。
拒絕非法居留或違法滯留,希望移工夥伴們都能合規在台工作,生活更安心、權益更有保障。台灣仲介業者也多希望政府有所作為,嚴加查處、訂定移工本身的罰責,減少逃逸、非法工作的情事,增加合法移工和合法仲介的生存空間!